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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党委办公室

信息来源:信息发布中心
发布日期:2017-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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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党委办公室是社会工作党委系统的综合职能部门和办事机构,具有组织、协调、监督和服务等职能,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社会工作党委工作安排,围绕地区的中心工作,深入工作一线,做好调查研究工作,收集、汇总各方面信息,为社会工作党委决策提供有价值的调查报告和建议,发挥好参谋作用。 
(二)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组织路线;按照上级机关有关组织工作的指示精神和社会工作党委的决议要求,从本地区实际出发,调查研究有关组织建设方面的情况,制定开展组织工作的计划及实施措施,经社会工作党委批准后贯彻落实,为完成全地区中心工作任务提供组织保证。 
(三)根据上级社会工作党委的批示和意见,制定本地区工作规划,经社会工作党委讨论批准后,组织贯彻执行。 
(四)在社会工作党委的领导下,认真抓好思想作风建设;协助组织部做好人员的考察、培养、选拔、教育、考核、推荐等项管理工作。 
(五)负责社会工作党委主持召开的各种会议的组织筹备工作;协助社会工作党委领导同志,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实施,并负责检查和督促社会工作党委有关决议的执行。 
(六)负责起草社会工作党委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规章制度、会议纪要等;起草或复核以社会工作党委名义发出的各类公文及有关文稿;负责处理社会工作党委日常文书。

(七)在社会工作党委领导下,做好群团组织的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组织的作用,以引导和带动群众自觉的接受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主张。 
(八)承办并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室负责人:任红

联系电话:67603956

传真电话:67613547(办事处办公室)